星期五, 3月 31, 2006

Fogyish Foggy Fog - 《THE FOG》电影影评


跟哥借了这戏的DVD(可以不花钱就不花),DVD封面写着“A BIT FOGGY, A BIT SCARY, A BIT INTERESTING”。

这是一齣典型的好莱坞式惊悚片,运用着简单的方程式:杀+逃+死+視觉效果=惊悚片。

杀,人或鬼或怪物太普通,所以杀人者是以雾的形态出现的一群冤死鬼。

逃,还是逃。总之就主角一定逃得了,那些咖哩菲就是死定。

死,就是不同的死法,被刀插面而死;烧死;无端端被鬼手动过后就变成干尸而死;被一堆漂浮在空中的玻璃片杀死(这幕的SVE可说还蛮粗糙的);等等。

SVE(SPECIAL VISUAL EFFECT),主要是那些雾出现的部分而已,微不足道。

故事是说百多年前,四个人违背卖土地给一群有麻疯病的人的约定,抢劫并烧死了他们。之后,四人用那笔钱发展了他们的村庄成今天的小镇。就在年度小镇记念他们的日子,那群冤死的人回来了,以雾的形态。。。

本来雾的形态的鬼是蛮特别的创意,但这戏里并没有好好利用这雾的特性来设计一些较特出的桥段。

就反派是以雾形态出现的,最出色的应该是漫画《JOJO与奇妙的冒险》第3部中的女皇替身。《JOJO》里替身就是特别的能力,有这能力的人就是替身使者,作者荒木飞吕彦就将这能力形象化,女皇替身就是以雾形态现身。女皇替身因是雾,它可以制造出整个小镇,它可以控制整镇的死尸,但它不能轻易杀一个人,只能靠控制的死人来追杀主角。要控制一个人也不容易,那人身上必须有伤口才会被控制。而最后之所以它能被打败,也是因为它是雾,雾是空气,主角JOJO用他的白金之星将女皇吸入肚里面,致使女皇的替身使者窒息晕倒。

这就是能够用雾的特性来设计杀人者的特点,及其弱点。

但《FOG》并不能做到这点。白费了。

《FOG》也有着典型惊悚片的弱点,就是薄弱的剧本。本来嘛,女主角找到那本先人写下当年的杀人烧船经过的日记(很明显是为了让看电影的你我知道事情真相)的过程就已蛮牵强,在加上男女主角在知道那日记有着真相的情况下竟然还慢吞吞吃饭时读几页、在车上逃亡时看几页,却没一口气看完整本日记以了解真相,当然这也是为了让看官们能“不那么快”知悉真相而设,真是“用心良苦”!还有的是,戏的一大段就一直是那雾在作鬼作怪,显现一些当时船烧后遗下的物件、显现那天秤的符号几次等等,毫没来由的。再来,那群鬼是枉死而来报仇的吧?但鬼雾却就只追着几个主角或他们的身边的人,而主角一定不会死,就算她连车跌落海中也可安全逃生。惊悚片光靠吓,却又可悲的一点都不吓人,是非常糟糕的。

最后戏拖没好拖,就说女主角是鬼头目的情人投胎(应该是,她一直梦见那女的,及她有着一样的样貌,多么方便!),她就舍己为人跟那鬼雾一起消失。WHOA,大结局。

但那些鬼不是要“BLOOD FOR THE BLOOD”的吗?怎么没杀完那四个家族的后人酱就离开了?摸不着头脑。

“A BIT FOGGY, A BIT SCARY, A BIT INTERESTING”?还真对,JUST A BIT。

2 則留言:

幸福小女人 提到...

hey friend, still remember me? This is siew ling (your ex-colleague from iitc).

singth 提到...

Siew Ling,
Of coz I remember u :) wah... now is 幸福小女人liao wor, not 幸福少奶奶mer? hehehe....